厦门国际银行与创始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开展多领域全方位合作
4月25日,厦门国际银行与其创始股东中国工商银行在福州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省委副书记、省长赵龙与中国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一行座谈并见证签约。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省委常委、秘书长吴偕林,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文武,厦门国际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晓健,党委副书记、行长曹云川等出席活动。根据协议,双方将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本着“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原则,在主要业务、金融科技、风险管理、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开展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深化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加强金融服务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及实体经济力度。
作为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是中国金融改革的“试验田”,由中国工商银行、福建投资企业公司、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和香港泛印集团有限公司(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于1985年发起推动成立。作为四大创始股东之一,中国工商银行长期以来从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人才支持、科技创新和业务发展等方面为厦门国际银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开展“银银合作”,是国有大行与中小银行协同聚焦主责主业的探索,有利于双方调动和发挥各自的资源禀赋,共同将金融活水更好地引入地方经济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多层次、协同助力福建高质量发展,更有利于服务“一国两制”大局,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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