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国的野望——日本私募基金制度初探
引 言
谈到亚洲地区的创投市场,日本似乎是不那么引人注意的存在。大概由于日本传统的家族式企业及家族式管理之背景,日本的私募股权投融资活动看起来远不如中国活跃。根据StartupBlink网站[1]给出的2024年最新数据,作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日本在最佳创业公司国家(或地区)排名中仅位列第21位[2],说明其市场潜力仍有待充分挖掘。而近段时间,市场对日本的兴趣似乎日渐升温。
2024年5月,新加坡淡马锡旗下的VC投资部门Vertex Holdings(“Vertex”)宣布,将发起设立一只新的专注于日本初创企业市场的基金,计划募集规模100亿日元(约合6,400万美元)。Vertex将作为基石投资人出资约三分之一,其余资金将主要向日本机构投资者和大型企业集团募集。Vertex认为,由于日本政府的强有力支持,现在正是投资日本的绝佳时机。Vertex将投资2亿至5亿日元于至少15家早期公司,投资领域包括消费和企业软件以及在先进科学和工程领域拥有尖端技术的“深度科技”初创企业。
2024年5月,TPG宣布其完成了专注于亚洲市场的TPG Asia第八期基金以及2023年收购Angelo Gordon[3]之后的第一只专注于日本房地产市场的TPG Angelo Gordon日本不动产基金(TPG AG Japan Realty Value Fund,“TPG AG Japan”)以及专注于亚洲不动产市场的亚洲不动产基金(TPG AG Asia Realty Fund V,“TPG AG Asia”)。全部基金合计募集规模接近80亿美元,其中TPG AG Japan与TPG AG Asia均为超额募集,合计募资超25亿美元。
我们也开始陆续有不同的客户询问:开曼美元基金是否允许向日本投资者进行募资,境外管理人如何在日本获取基金管理牌照,在日本募资是否有任何豁免等问题,可见有必要对日本私募基金制度进行梳理,以飨诸位客户及同仁。请注意,本文系基于公开资料撰写,仅作为信息交流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一、政策趋势
二、日本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概览
三、日本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豁免规则
四、日本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
五、日本私募股权基金的税务处理(以ILP为例)
六、结语
注释
★感谢实习生钟欣纯对本文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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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王勇先生拥有在国内外多家顶级律所20多年的从业经验,为数百家基金客户和资管机构组建了二千多支境内外基金和资管产品,亦代表众多客户从事私募投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
王勇先生任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入库专家、中国银保监会资产支持计划注册专家、多个省市金融办QFLP/QDLP试点项目专家评委、深圳市平稳发展基金的首位专家评委、厦门市政府产业基金专家评委、江苏省大运河文旅基金投资人民币子基金的专家评委、北京市大兴区高精尖产业引导基金科技投资直投项目的评审专家、中华有限合伙人协会(LPACN)GP美元募资的专家评委、业内知名IR培训计划导师等职;亦经常受托为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就各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的制定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其进行专项检查以及担任其内部专家委员,连续多年被Chambers、IFLR1000、Who’s Who Legal、The Legal 500、asialaw Leading Lawyers、asialaw Profiles、《银行、金融、交易法律全球顶级律师指南》《亚洲律师》《商法》《中国法律与实务》、LEGALBAND等国际与国内知名律师评级机构和媒体评为中国“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第一级别律师。
王勇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士/文学士)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博士),亦曾在美国纽约大学攻读税法高等研究学位,并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和特许另类资产分析师(CAIA)。
卢羽睿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并从北京大学以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分别获得法律硕士以及LL.M.学位。
卢律师拥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主要业务领域为基金设立与资产管理、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及境内外投资。
通过长期为一线头部私募机构提供基金设立、资产管理等服务,卢律师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擅长为各类境内外知名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设立、管理和运营美元和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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